盛虹炼化另90万吨乙二醇投产,恒力石化陈建华、范红卫违规被通报批评!
来源:聚酯乙二醇短纤投研根据地
继盛虹炼化100万吨乙二醇在去年12月份投产后,盛虹石化该项目推迟的炼化另一套90万吨/年的MEG新装置于上周末投料开车,预计近日可出产品。吨违规
据悉,乙醇装置建成后目前主要是投产并线短开几天,试验装置稳定性。恒力华范红卫由于目前EG价格低位生产EG效应不好,陈建短期计划还是被通报批装置二开一,多余乙烯外卖给周边工厂。盛虹石化
。炼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关于对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陈建华、吨违规范红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乙醇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1号)查明的事实,2018年3月,投产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恒力华范红卫600346.SH)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陈建华、陈建范红卫在恒力石化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的过程中,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和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等9名实际出资人或基金委托人签署了《投资协议书》或《差额补足协议》等协议,约定对其实际出资认购的公司股份提供收益保证。
恒力石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签署的上述协议和合同,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重要内容,应当予以披露。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告知并配合上市公司披露上述信息,影响投资者知情权,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2.23条等相关规定。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0年)》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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