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工贸部决定继续对我味精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据越南《工贸报》2022年4月9日报道,越工2022年4月6日,贸部越南工贸部公布了对原产自印尼、决定继续精产中国的对味部分味精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第一次复审调查结果,决定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品征产品编码HS 2922.42.20,收反税案件编号AR01.AD19。倾销
此前,越工越南工贸部于2020年7月22日决定正式对原产自印尼、贸部中国部分味精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决定继续精产并于2021年9月28日启动对上述产品的对味第一次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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